湛江购房网 | 2024-11-22 09:41
11月22日,霞山区和麻章区共6宗商住地块进行了网上竞价出让,其中麻章区银海路东侧地块由湛江雅成装修有限公司溢价率1.47%成交,另外4宗地块分别由湛江交投和海德投资(湛江基投)以底价成交,麻章区瑞云北路以东地块因无人缴纳保证金而流拍,总成交价约10亿元,湛江住宅用地年末终于迎来成交高峰!
11月22日,霞山区和麻章区共6宗商住地块进行了网上竞价出让,其中麻章区银海路东侧地块由湛江雅成装修有限公司溢价率1.47%成交,另外4宗地块分别由湛江交投和海德投资(湛江基投)以底价成交,麻章区瑞云北路以东地块因无人缴纳保证金而流拍,总成交价约10亿元,湛江住宅用地年末终于迎来成交高峰!
宗地一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4030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紫荆大道以西、宜生东路以北
3、总用地面积:21647.35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20721.35平方米,公园与绿地926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达到“三通一平”、 “净地”出让条件。
宗地图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20721.35平方米,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公园与绿地:用地面积926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其它规划条件详见【湛自然资(规管)〔2023〕69号】文。
(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土地竞得者应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出入口附近分别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该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
航拍图
实景照片
宗地二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4031
2、土地位置:湛江市麻章区西城快线北侧、金园路东侧。
3、出让面积:48387.99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48387.99平方米(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6、宗地现状:达到“三通一平”、 “净地”出让条件。
宗地图
用地示意图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城镇住宅用地48387.99平方米(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所占比例不大于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20%。建筑高度≤80米,并应符合城市设计的要求。其他规划条件按湛自然资(规管)〔2023〕95号文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在出让范围内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并须与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麻章区政府管理。
2、土地竞得人需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出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实景照片
宗地三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4032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以北。
3、出让面积:62398.23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
宗地图
规划示意图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1、城镇住宅用地62398.23平方米,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2、上述地块内需配建独立占地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242.5平方米,幼儿园用地红线具体边界以最终规划方案为准,建成后分宗并无偿移交霞山区政府。
其他规划条件按《关于下达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以北62398.2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关于下达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以北62398.2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并须与项目或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验收后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霞山区政府管理。
2、土地竞得人需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出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出让界线图
卫星图
实景照片
宗地四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4033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紫荆大道以西。
3、出让面积:67782.36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61368.91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6413.45平方米。
5、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地块权属清晰,宗地周边通水、通电、通路。
宗地图
规划示意图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1、城镇住宅用地 61368.91平方米,其中,ZXZ-05-17-01地块(用地面积:24344.43平方米),ZXZ-05-26-01地块(用地面积:22341.29 平方米),ZXZ-05-18-01地块(用地面积:14683.19 平方米);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ZXZ-05-17-01 地块高度≤100 米,ZXZ-05-18-01 地块高度≤80 米,ZXZ-05-26-01 地块高度≤100米。
2、城市道路用地 6413.45 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具体规划条件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霞山区紫荆大道以西 67782.36 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详规)〔2024〕16号】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地块内和出让地块外三条市政道路,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管实施,具体情况为:宜生东路(一段):西起公园东路,东至紫荆大道,道路长度约 365米,宽度为 25米,面积约 14.64亩;规划纵路(一段):北起宜生东路,南至规划横路,道路长度约 147米,宽度为 20米,面积约 5.18亩;规划横路(一段):西起公园东路,东至紫荆大道,道路长度约 365米,宽度为 13-16米,面积约 8.65亩。配建的道路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2、本项目土地竞得者应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 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 50辆公共自行车的车辆和管理设备,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实景照片
航拍图
宗地五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4036
2、土地位置:麻章区银海路东侧。
3、总用地面积:14380.40平方米用地和相邻东侧3268.52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水平投影控制范围下的地下一层空间。
4、土地用途:(1)14380.40平方米用地中,城镇住宅用地14229.78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150.62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计算)。(2)3268.52平方米地下一层空间,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地下停车库)。
5、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0年。
6、宗地现状:宗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权属清晰,达到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
住宅地块宗地图
地下停车场宗地图
规划示意图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1)城镇住宅用地14229.78平方米,1<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城镇村道路用地150.62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2)3268.52平方米地下一层空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地表以下)的地下浅层空间,高程为0~-15米,规划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地下停车库)。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可采用结建式或单建式,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由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利用社会停车场用地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在满足社会停车场用地道路通行能力、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前提下,允许用地西侧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在3268.52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的地面。
(三)其他事项
1、土地竞得人须在3268.52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的地面上配建社会停车场(须建设124个机动车停车位),并须与项目或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该用地面积3268.52平方米地表上的停车场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停车设施等均须竣工后无偿移交麻章区政府管理。
2、本项目应在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出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的车辆和管理设备,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
实景照片
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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