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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37亩商业地块1965.24万成交,折合地价每亩53.06万

湛江购房网 | 2024-04-19 14:41

摘要:

4月19日,遂溪县SWGC2024002商业地块(旅馆)举行了网上竞价出让,最终被黄华聪以1965.24万拍下,地块面积24695.54 平方米(合 37.043 亩),溢价率:0.1%,折合地价:53.06万元/亩,折合楼面价:265.26元/㎡。

4月19日,遂溪县SWGC2024002商业地块(旅馆)举行了网上竞价出让,最终被黄华聪1965.24万拍下,地块面积24695.54 平方米(合 37.043 亩),溢价率:0.1%,折合地价:53.06万元/亩,折合楼面价:265.26元/㎡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SWGC2024002。
2、土地位置:杨柑镇兴杨大道北侧 2023032 号地。
3、出让面积:24695.54 平方米(合 37.043 亩)。
4、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5、出让年限: 四十年。
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外“三通” (通给水、通路、通电),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已达到“净地”条件。

(二)宗地规划情况
根据《遂溪县杨柑镇镇区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及《遂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设定的规划指标,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用地规模及用地性质
土地面积为 24695.54 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旅馆)24695.54 平方米。
2、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控制指标:
(1)、容积率:≦3.0,建筑密度: ≦40%,绿地率≧35%;
(1)、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80 米;
(2)、开口方向:按规定设置;
(3)、建筑间距:符合《技术规定》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
(5)、建筑退让权属红线最小距离:符合《技术规定》5.4 条款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
(6)、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符合《技术规定》5.5 条款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其它规划条件详见《杨柑镇兴杨大道北侧2023032 号地规划设计条件书》
(遂自然资(规划)﹝2023﹞42 号)。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叁万叁仟元整(小写:1963.30 万元),单价 795 元/平方米,约 53 万元/亩。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 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 万元)。
4、底价: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
4406824BA0017|4414124BA0015|4431324BA0008。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 30 日内按现状交地,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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