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三旧”改造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盘活我市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补足公共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今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国近70年来遭遇的一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影响最为深刻的公共卫生防疫事件,其破坏性和防控之难超乎寻常,直到现在还在继续影响全球经济和社会。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全省和湛江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果,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也取得较好成效。今年已时至7月,疫情及其影响尚未结束,稳就业保民生、实现精准脱贫、收官“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多项发展任务十分艰巨。霞山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奋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推进“三个一”建设,持续做好“四篇文章”,积极推进“四大抓手”,努力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完成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麻章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92项重点督办事项和10件民生实事,并纳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项目及经国家、省、市确认的重大项目,但不包括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质量效益型发展新优势,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湛江应对挑战、克难奋进,奠定新格局、实现新跨越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以极大战略定力打基础、谋长远,强弱项、补短板,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总目标总任务,统筹推进“三个一”建设,持续做好“四篇文章”、积极推进“四大抓手”、努力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湛江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实现了历史跨越。
湛江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及部门解读
为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全面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三旧”改造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