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其中,粤西作为重点发展片区,明确了需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方面加快突破,构建产业梯度布局、人口就近就业、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据湛江购房网云数据统计,2023年7月湛江全市新增商品房1352套,新增供应面积13.61万㎡,供应面积环比下降46.4%。商品房网签2598套,网签面积26.48万㎡,网签面积环比上涨20.5%。
2022年湛江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12.56亿元,增长1.2%,总量和增速均排名全省第九;规上工业增加值1006.74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6.63亿元,增长2.4%,增速全省第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9亿元;货物进出口总额624.8亿元,增长14.7%,增速全省第一
根据计划编制原则,安排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83项,总投资96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5项,新开工项目38项。省、市重点项目43项,总投资85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6.56亿元;区级重点项目40项,总投资11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44亿元。此外,2022前期预备项目47项,估算总投资606.46亿元。
2021年9月16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三旧”改造鼓励成片连片改造,全面改造为居住用地的,湛江市城区改造地块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方米、县(市)城区改造地块面积应不低于5000平方米、乡镇改造地块面积应不低于2500平方米,且满足配建足够数量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硬性指标要求才能改造。
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我市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今后五年推进湛江市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发展的综合性和指导性文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湛江市加快成为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中心城市、“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支点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重要战略腹地和支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文件精神,有效盘活我市存量土地资源,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三旧”改造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盘活我市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补足公共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推进“三个一”建设,持续做好“四篇文章”,积极推进“四大抓手”,努力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完成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麻章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2019年,是坡头(海东)克难奋进,实现新跨越的一年。这一年,坡头区、海东新区、湛江国家高新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四区合一。这一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亿元,区属税收4.7亿元,增长24.4%,增幅连年居全市第一;开工建设重点项目27项,完成投资65.5亿元,同比增长83.7%,圆满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连年荣获湛江市“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一等奖。2020年,面对艰巨繁重任务,全区上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三大攻坚战”,统筹“四区”深度融合和“四大抓手”,顺利推进区委九届九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坡头(海东)的新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