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菜单

廉江市一宗89.33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3.8亿

湛江购房网 | 2020-11-10 17:38

摘要:

11月10日,经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内容如下:1、地块编号:JWGC2020017。2、宗地位置: 廉江市城东片区CD01-09-09-A地块。3、宗地四至:东至碧桂园建成区,南靠空地,西至园北二路,北至康平路、CD01-09-09-A地块。4、出让面积:59553.37平方米(89.33亩)。

11月10日,经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JWGC2020017。
2、宗地位置: 廉江市城东片区CD01-09-09-A地块。
3、宗地四至:东至碧桂园建成区,南靠空地,西至园北二路,北至康平路、CD01-09-09-A地块。
4、出让面积:59553.37平方米(89.33亩)。
5、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6、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7、宗地开发程度:“净地”。

(二)、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用地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规划用地计容面积59553.37平方米(89.33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9553.37平方米(89.33亩)。
2、用地使用性质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占总建筑面积(计容)的比例须不小于5%,且不大于10%。
3、用地使用强度
1.1.0<容积率≤3.1。
2.建筑密度≤28%。
3.绿地率≥35%。

廉江市一宗89.33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3.8亿

宗地图

廉江市一宗89.33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3.8亿

地块实景

(三)其它设计要求
1.建筑竖向要求:±0.00以下不超过8米,地上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2.建筑退线:按《廉江市城东片区CD01-09-09-A地块用地规划红线图》所示退缩,图中相邻地块未标退线的建筑物退缩须符合相关间距规定。
3.整合建设要求:若该地块与相邻地块可整合建设,在整体开发强度符合用地规划要求下的前提下,地上建筑控制线及地下室建筑控制线可延伸至与之整合地块的用地规划红线交界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综合平衡,若不能与相邻地块整合,则须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退缩,确保符合消防,日照等方面的要求。
4.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批并完备有关报建手续后动工建设。
5.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本项目住宅配建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6.规划设计方案须包含我市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海绵城市、灯光规划内容。

(四)配套设施要求
1.红线内地块须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不少于71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为社区内开展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活动用房,其中须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属公益性质)建筑面积250平方米(该2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容,其余460平方米其他功能用房须计容),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须符合粤建房〔2015〕122号文件的要求,并无偿移交政府。
2.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3.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4.物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370平方米;
5.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6.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7.停车泊位:(1.0个小汽车位+0.5个非机动车位)/100平方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5个小汽车位+1个非机动车位)/10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

(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湛江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本地块按规定应配建比例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5%的公租房,可实行异地配建,具体配建方式和建设要求,由开发商与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公租房建设协议,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交楼标准:
1.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每套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按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布局。
2.内墙装饰:客厅、餐厅、卧室墙面抹水泥砂浆,面刮腻子喷涂料;厨房、卫生间墙面贴300毫米×600毫米瓷砖到顶;电梯厅墙面刮腻子喷涂料。
3.顶棚装饰:客厅、餐厅、和卧室顶棚刮腻子喷涂料;厨房、卫生间顶棚刮腻子喷涂料。
4.地面装饰:客厅、餐厅、卧室、走廊铺800毫米×800毫米抛光地板砖;墙脚贴脚线。厨房、卫生间、阳台铺防滑地板砖。
5.门窗:入户大门为不锈钢门,房门为电解质钢板仿木门;厨房、阳台门为铝合金推拉门,卫生间门为铝合金平开门;外窗与小区其他商品房款式一样。
6.厨房:厨房安装石材灶(柜)台(包括水龙头、不锈钢洗菜盆),预留抽油烟机管孔。
7.卫生间配蹲厕,安装石材洗手盆台(包括水龙头、不锈钢洗手盆)、另安装水龙头及预留热水器用水接头。
8.阳台配水龙头。
9.电梯:与同楼盘电梯品牌一样。
10.灯具:客厅、所有房安装灯饰照明;阳台、厨房、卫生间装吸顶灯。
11.水电:水电从每层的水电井暗装到每户,每户安装独立水、电表,全屋电插座配备齐全,全部电线套管安装。
12.煤气:煤气管道与小区一样配套安装到每户。
13.暗装预埋电视、电信及对讲机安装管道到每户。
14.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小区统一管理。
15.公租房建设验收期限为三年,竞得者需在三年内建成并经有资质单位验收合格后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出让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竞价幅度
1、起始价:人民币(大写)叁亿捌仟万元整(¥3800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19000万元)。
3、竞价幅度: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380万元)。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8620BB0748,4426920BB0237,4404020BA0026。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本须知所要求的资质条件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三)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必须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只有在该系统成功注册帐号,并通过办理有效的CA数字证书(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后,报名且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竞价活动。
(五)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相当于成交价20%的部份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余下保证金转为预付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预付款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 逾期,则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交款时间及方式: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汇入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专用账户。
(四)交地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0天内交付使用。
(五)交地条件和方式:土地整理达到“净地”条件后交付;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单》。
(六)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七)最低开发总投资额: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
(八)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交。
(九)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七、网上竞价活动有关时间
(一)网上竞价公告期限: 2020年11月10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
(二)网上报价期限: 2020年12月1日上午8时30分 至 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时正,该期间内的任意时间均可网上报价。
(三)网上限时竞价时间: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竞买人应当在5分钟内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网上限时竞价按交易规则第二十五条的程序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

湛江购房网声明:

1、凡注明“来源:湛江购房网”或含有“湛江购房网”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湛江购房网所有,欢迎转载,但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有部分文章内容涉及商业广告推广,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3、有部分非原创的图片、音频、视频文件来源于网络,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原著作权人认为该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如本文内容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立即联系我们(0759-3380932),经沟通后我们会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微信扫一扫,手机看新闻

还可以分享给好友/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