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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2019-09-11 17:07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湛江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湛江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调整方案综述

1、规划调整背景

湛江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西南出海主通道,规划形成“绕一湾环半岛辖十二区”的总体发展格局。本次总体规划是优化港区结构、调整港区功能的需要,是适应港口发展的外部环境、港城之间和港城内部协调发展的需要。因此,本规划主要是针对湛江港在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提出规划方案,以确保港口总体规划可以更好地指导港口发展,促进湛江港更加快速、健康发展。

2、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湛江市辖区内岸线及相关陆域和水域

规划期限:以2018年为规划基础年,2025年和2035年为规划水平年。

3、规划调整方案

本规划将湛江港发展定位调整为:以腹地大宗能源物资及工业原料、集装箱和琼州海峡客货运输为主,积极拓展油气资源开发和邮轮客运服务,加快物流、贸易、航运服务等要素聚集,调整结构、优化布局,逐步发展成特色鲜明、设施先进、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绿色智慧、港城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性的全国一流强港。

本次规划湛江港将划分为调顺岛、霞海、霞山、宝满、坡头、南三岛、东海岛、吴川、雷州、徐闻、遂溪、廉江等十二个港区。其中,宝满、东海岛、徐闻和雷州港区乌石作业区为四个重点发展港区(作业区)。

湛江港各港区主要功能分工和陆域布局如下:

1)调顺岛港区:继续承担腹地矿石以及电厂煤炭等大宗资源、能源物资运输,远期随城市发展需要和电厂等临港工业搬迁逐步实施功能调整,发展城市旅游交通码头。

2)霞海港区:以邮轮和水上巴士等旅游客运服务为主,逐步发展为旅游港。

3)霞山港区:以油品、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和件杂货运输为主的大型深水化综合性港区,主要服务粤西、西南和中南等腹地的能源物资运输,远期随着城市规划发展需要逐步进行调整改造。

4)宝满港区:宝满港区是湛江港重点发展的港区之一,以集装箱和通用货类运输为主,港区分为东部集装箱码头区、中部通用码头区和西部集装箱码头区。

5)坡头港区:近期以中海油保障基地功能为主,服务石油企业设备运输,逐步改造为兼顾公共运输服务的通用港区。

6)南三岛港区(含北涯邮轮码头和蓝田作业区):规划南三岛港区主要发展与旅游相关的邮轮旅游码头,同时兼顾服务海工装备、修造船以及军民融合产业的码头设施。规划南三岛港区分为两个作业区,分别为西部的北涯邮轮旅游作业区和南部的蓝田作业区。

7)东海岛港区(含北作业区、南作业区和东头山岛作业区):以服务东海岛钢铁、石化及造纸等产业基地为主,保障煤炭、原油、铁矿石等大宗能源、原材料以及工业产成品运输,兼顾腹地物资中转、分拨和远期调顺岛散货运输功能搬迁,逐步发展成为集约化、规模化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港区。

8)雷州港区:含后葛、流沙、乌石和企水四个作业区,以服务油气资源开发、电厂等临港产业、港口物流为主,积极发展对接海南货滚和货运新通道,兼顾旅游服务功能,远期逐步发展成为大型现代化港区。

9)徐闻港区:徐闻港区是服务海南自贸区和对接海南陆岛交通运输的核心港区,以客货滚装(车客渡、铁路轮渡)运输为主,兼顾服务临港产业、临港物流、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旅游客运,未来视发展形势逐步调整货运滚装功能至雷州港区。

10)吴川、遂溪、廉江港区:以服务临港产业和本地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为主,结合临港重大项目和区域合作形势,逐步综合开发利用。

4、港口吞吐量预测

根据湛江港服务方向和开发进程,预测2025年和2035年湛江港吞吐量分别为5.0亿吨和6.6亿吨,2018-2025年年均增长率为7.6%,2025-2035年年均增长率为2.8%;外贸吞吐量分别为1.6亿吨和2.0亿吨;旅客吞吐量分别为1950万人次和2500万人次。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区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评价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湛江港规划调整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规划编制组织及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9-3127887,   电子邮箱:ghk2258215@163.com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65290303,传真:010-65290329          ,

电子邮箱: 345931998@qq.com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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