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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湛江购房网 | 2021-10-01 13:09

摘要:

10月1日迎来了新中国72周年华诞,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一口气推出了位于市区的5宗住宅用地,其中坡头区1宗,霞山和赤坎区各2宗。合计总出让土地面积约272亩,合计总起始价13.78亿。

10月1日迎来了新中国72周年华诞,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一口气推出了位于市区的5宗住宅用地,其中坡头区1宗,霞山和赤坎区各2宗。合计总出让土地面积约272亩,合计总起始价13.78亿。

【地块一】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40
2、土地位置:湛江市坡头区荣昌路以西、军民路以北。
3、出让面积:43325.91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36413.31平方米,公园与绿地2220.12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4692.48平方米(公园与绿地、城镇道路用地均不纳入项目经济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
6、宗地现状:宗地四至权属清晰,宗地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达到“净地”要求。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36413.31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1<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
2220.12平方米防护绿地,4692.48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城镇道路用地均不纳入项目经济指标计算)。
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湛自然资(规管)〔2021〕193号执行。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实景照片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约385万元/亩。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20221IA0156,4418221BA0437,4420621BA0023。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宗地范围内4692.48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须无偿移交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用于道路建设。
7.土地受让方须按照有关规划要求配建以下内容:
(1)东盛大道一段(荣昌路至军港大道段,西起军港大道,东至荣昌路,长约614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的道路工程。道路建设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具体要求以【湛自然资(市政)〔2021〕140号】和土地受让方与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2)配建如下公共服务设施:
1)该宗地受让方须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一个托老所,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
2)该宗地受让方须按规划条件要求在首层临街按总建筑面积的0.2%(约182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含业主委员会)。
3)该宗地受让方所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需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同步交付使用;如土地受让方不能按本出让方案要求完成托老所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坡头区人民政府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不给予土地受让方办理出让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具体要求以【湛自然资(规管)〔2021〕193号】和与坡头区政府签订的《托老所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所有权移交协议书》实施。
(3)有关公共服务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要求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核实、同步交付使用,并按湛城规(用地)〔2014〕371号文规定移交坡头区政府指定部门管理。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负担。

【地块二】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41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20号。
3、出让面积:4937.5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4937.5平方米。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出让宗地达到“三通一平”、净地要求。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为≤2.8,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80米。
其它规划条件详见湛自然资(规管)〔2021〕163号文。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28,000,000.00),约378万元/亩。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佰陆拾万元整(¥5,6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8521BB0024,4408921IA0077,4426521BA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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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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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照片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有关要求:土地竞得者需沿地块东南侧出让红线范围内【即湛自然资(规管)〔2021〕163号文所附的宗地图中4至5号点】保留现状道路,以及沿地块西南侧出让红线范围内【即湛自然资(规管)〔2021〕163号文所附的宗地图中5至6号点】预留5米宽通道,用作共用出行道路使用,不得作为小区道路(通道)围闭。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8.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地块三】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42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
3、出让面积:18863.77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5154.02平方米;公园与绿地3427.79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城镇村道路用地281.96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达到“三通一平”、 “净地”出让条件。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15154.02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80米;
绿地率≥35%,绿地设置应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具体规划条件按【湛自然资(规管)〔2021〕380号】执行。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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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照片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小写9500万元),约417.95万元/亩,楼面地价约2090元/平方米,竞价幅度10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小写:1900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底价:由市政府集体研究确定,但不低于起始价。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20021IA0032、4417721BB0033、4430921BA0085。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人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以自然资源部门竣工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建防护绿地3437.79平方米,须与项目或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市城综局管理,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方与市城综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城市道路用地281.96平方米无偿移交市政府用于道路建设。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8.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地块四】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43
2、土地位置:湛江市赤坎区龙潮路以北、文西路以南。
3、出让面积:85186.23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66045.29平方米;公园与绿地6074.79平方米(该公园绿地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城镇村道路用地13066.15平方米(该城市道路用地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
6、宗地现状:出让宗地达到“三通一平”、净地要求。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城镇住宅用地: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具体规划条件按【湛自然资(规管)〔2021〕386号】文执行。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位置示意图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实景照片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柒亿伍仟伍佰万元整(¥755,000,000.00),约757.50万元/亩。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万元整(¥151,0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8821BA0021、4438421BD0024、4402821BA0002。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人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6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以自然资源部门竣工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建一所出让红线范围外的九年一贯制24班学校及出让红线内一所9班幼儿园,并须与项目或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赤坎区政府管理,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方与赤坎区政府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7.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地块内的两条市政道路,分别为宽度为17米规划路(文西路至龙潮路路段,约500米)及宽度为13米规划路(规划一路至出让红线西侧,约350米)。具体如下:配建的道路用地在交地之日起,按照完成比例给予办理住宅开发项目的房屋预售证,具体要求以规划条件及土地竞得者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地块五】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44
2、土地位置: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北大埠村旁。
3、出让面积:29196.2平方米。
4、土地用途:总用地面积29196.2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24552.3平方米,公园与绿地4643.9平方米。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
6、宗地现状:出让宗地达到“三通一平”、净地要求。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城镇住宅用地24552.3平方米:1<容积率≤3.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100米。
公园与绿地4643.9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其它规划条件详见湛自然资(规管)〔2021〕385号文。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宗地图

国庆首日湛江市区5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总起始价13.78亿

实景照片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约678万元/亩。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13821BA0130,4410221BA0011,4417621BA0494。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竞得人需按附件4(地块通道示意图)的坐标位置预留通道,用作共用道路使用,不得作为小区道路(通道)围闭;竞得人可对该通道的地下空间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
7.土地竞得者须配建出让地块内规划配置6班幼儿园1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赤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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