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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3〕第3号

湛国土资(出让)告字〔2013〕第3号

湛江购房网 | 2013-11-15 00:00

摘要:

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挂牌出让地块 (一) 地块基本情况1、地块编号:PGC20130042、土地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76号3、土地总面积:105878.24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98

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

 (一) 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PGC2013004

2、土地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76号

3、土地总面积:105878.24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98379.34平方米,城市道路面积7498.9平方米

4、土地用途:①商务金融用地:面积98379.34平方米。用地兼容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16%,且住宅建筑应布置在龙基路以南、金融大道以西地块。②城市道路面积7498.9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5、出让年限:商务金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出让按现状。

(二)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根据湛城规(规划)[2013]259号文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用地性质

(1)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98379.34平方米。用地兼容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16%,且住宅建筑应布置在龙基路以南、金融大道以西地块。

(2)城市道路面积7498.9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2、用地开发强度:

(1)用地容积率为≤5.2

(2)建筑密度≤65%

(3)建筑功能要求:

①大型购物中心,室外商业街容积率面积≥13.5万平方米(其中大型购物中心容积率面积≥8万m2,购物中心设置的电影院面积不少于7000 m2)。②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容积率面积≥3.5万m2(其中客房数≥280间,宴会厅面积≥0.1万m2)。③写字楼容积率面积≥30万m2。

根据《湛江市商业街区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用地内地下空间在满足停车位、人防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地下空间作为商业用途的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其它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3]259号文。

(三) 拍卖起叫价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大写)陆亿贰仟万元整(¥620,0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壹亿贰仟肆佰万元整(¥124,000,000.00),交易成交后自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本宗地设有底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后10日内签订。

2、交款方式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60%,6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余款。

3、交地时间及方式:支付首期土地出让价款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4、最低开发总投资额:25亿元。

5、竞买条件:

(1)项目中需按照规划建设有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购物中心内需配建不少于7000平方米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电影院),需按照规划建设有不少于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其中客房数大于280间,宴会厅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并和宗地内的住宅、其它商业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竞买人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

(2)竞买人(含其全资持股股东、其全资持股股东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在国内已建成开业且持有不少于一个8万平方米以上购物中心,已建成开业且持有不少于一家五星级酒店,竞买人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3)竞买人(含其全资持股股东、其全资持股股东的其他全资子公司)须具备开发绿色建筑的能力,竞买人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国家住建部相关认证。

(4)土地交地之日起,购物中心26个月内建成并开业,五星级酒店30个月内建成并开业(如酒店建筑高度达到200米以上可延期6个月),其余建筑应在36个月内全部竣工,除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否则每逾期一天无偿收回所建的建筑面积30平方米,并由市房管部门办证时直接扣除。

(5)为了达到规模经营,该项目的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不得分割出售。

(6)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含履约保证金),余下40%在两个月内全部支付。否则,每逾期一天则无偿收回建筑面积50平方米,逾期一个月不按约定交款的则没收之前已交付资金,并取消宗地成交资格。

6、土地竞得者须出资建设与土地开发项目同步相应的市政道路、相关配套设施及防护绿地,建好后无偿交给市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道路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与土地竞得者签订的《监管协议书》执行。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由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拍卖地点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3、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4日上午10时止,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2013年11月21日下午3时,交易中心将组织申请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日下午18时前,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3日上午10时前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3年12月3日下午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举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759-3377383、3399193
联系人: 黄敏 林婕
银行账户:开户单位: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赤坎支行营业部账号:44—604001040016006
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账号:44001688638053007014
账户三:广发行湛江开发区支行账号:109005516010001781
账户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号:448448168018010046789
账户五:中国银行湛江分行账号:636661647842

账户六: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账号:050001201900003540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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