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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拟征收土地479亩

湛江购房网 | 2024-11-09 09:53

摘要:

近日,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湛赤府通〔2024〕7号),这次预计征收479亩土地,用于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

近日,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湛赤府通〔2024〕7号),这次预计征收479亩土地,用于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

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拟征收土地479亩

因湛江市赤坎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需征收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新坡中村经济合作社、新坡下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赤坎区新坡中村东侧、G228国道南侧、新坡下村北侧,面积479亩(位置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新坡中村经济合作社、新坡下村经济合作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479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四、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9日。

 

五、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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