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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土拍:限高45米!霞山区机场路约114亩商住地块流拍

湛江购房网 | 2020-12-25 14:35

摘要:

12月25日,霞山区编号为WGC2020050的商住地块经过多轮激烈出价,最终被XXX公司以XX亿成功竞得,溢价率0%,地块面积约114亩,折合地价XXX万元/亩,折合楼面价XXX元/㎡。12月25日,霞山区编号为WGC2020050的商住地块经过多轮激烈出价,最终被XXX公司以XX亿成功竞得,溢价率0%,地块面积约114亩,折合地价XXX万元/亩,折合楼面价XXX元/㎡。

湛江购房网讯:12月25日,霞山区机场路南侧1宗约114亩商住地块正式开拍,起始价5.2亿元,起始楼面价2884.20元/㎡,最终因无人报价而流拍。

今日土拍:限高45米!霞山区机场路约114亩商住地块流拍

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位于霞山高铁新城,毗邻未来“五龙入湛”的大枢纽站——湛江高铁北站,且与本月21日中海宏洋地产历经94轮激烈竞价拍下的“霞山新地王”相距不远,因此在开拍前就备受关注。而地块流拍后更是引发诸多讨论,小编从地块挂牌公告了解到,受机场周围限高影响,该地块建筑限高为≤45米,预计产品类型将以小高层洋房、低层建筑为主,这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实属罕见,由此看来流拍结果并不特别令人意外。

今日土拍:限高45米!霞山区机场路约114亩商住地块流拍

未来随着湛江国际机场建成,旧机场片区的改造,高铁北站的布局,湛江大道的通车,将为湛江主城区特别是霞山高铁新城板块注入发展新动力,对拉动消费和产业升级都是极大利好。目前该区域已吸引了红星地产、海伦堡地产、中海宏洋地产等外来品牌房企抢先布局。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0050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以南、屋山南路两侧
3、出让面积:76248.15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其中:
城镇住宅用地43584.20平方米,可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但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0%;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12384.97平方米,可兼容城镇住宅用地或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兼容的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30%;
公园与绿地10807.82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城镇村道路用地9471.16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40年。
6、宗地现状:达到“三通一平”、 “净地”出让条件。

(二)宗地规划情况
43584.20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12384.97平方米的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
建筑高度:城镇住宅用地≤45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45米;
绿地设置应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具体规划条件按【湛自然资(规管)〔2020〕359号】执行。

今日土拍:限高45米!霞山区机场路约114亩商住地块流拍

今日土拍:限高45米!霞山区机场路约114亩商住地块流拍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订;受让人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如受让人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每逾期1日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逾期60日不按约定缴款的,则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18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以自然资源部门竣工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为85000万元。
7.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应小于3600平方米,并须与项目或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霞山区政府管理,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方与霞山区政府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8.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地块内的屋山南路(一段)和权属外的新村一横路二条市政道路,具体如下:
(1)屋山南路(一段):起点为屋山南路与机场路交叉路口,终点至与新村一横路交叉路口,长约313米,宽度为40米;
(2)新村一横路:起点为新村一横路西侧权属范围,终点至新村一横路东侧权属范围,长约383米,宽为20米;
配建的道路用地在交地之日起,按照完成比例给予办理住宅开发项目的房屋预售证,具体要求以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道路规划条件及土地竞得者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具体按【湛自然资(市政)〔2020〕184号】执行。
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10.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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