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4-07-15 00:00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中心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以“服务建设幸福湛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为发展方向,以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实现以服务树形象,以创新促发展,务实为民,开拓创新的发展目标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中心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以“服务建设幸福湛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为发展方向,以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实现以服务树形象,以创新促发展,务实为民,开拓创新的发展目标,较好地完成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实现优质、快速发展。
一、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1、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013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27,686.01万元,比上年增加41,006.59万元,同比增长14.30%,完成计划的105.71%。截至2013年12月,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1,797,192.05万元,归集余额877,011.22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截至2013年12月,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单位4,365个,比上年增加330个,同比增长8.18%;实际缴存职工292,778人,比上年增加9,454人,同比增长3.34%。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2,423.56万元,比上年增加46,330.17万元,同比增长26.31%,完成计划的114.06%,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74,051.07万元,同比增长24.74%。截至2013年12月,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920,180.83万元,占累计归集额的51.20%。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3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共发放金额310,78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70,530.40万元,同比增长121.59%,完成计划的194.24%;发放户数9,834户,同比增长104.32%。截至2013年12月,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716,689.53万元,比上年增加249,599.26万元,同比增长53.44%,个贷率81.72%;住房公积金存量个贷户数29,547户,比上年增加8,588户;已累计向41,217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935,762.44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2013年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为0,个贷风险控制良好。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01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32,326.48万元,同比增长2.31%;业务支出21,209.86万元,同比增长8.53%,实现增值收益11,116.62万元,同比下降7.78%,完成计划的101.06%。
二、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创历史新高,非公企业职工缴存成为新增长点
2013年,中心进一步强化缴存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巩固存量、扩大增量”的归集目标,采取“主动促缴”、“重点促缴”和“行业促缴”的方式,全面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归集扩面工作,在以下几项工作措施强有力的推动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292,778人,同比增长3.34%。
1、通力合作,积极分行业推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与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共同商议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湛公积金〔2013〕8号),要求全市各房地产企业必须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013年,华信地产等111个房产企业为1763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92%。分行业推行建制工作成效显著。
2、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拓宽政策覆盖面
2013年,中心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主动上门送政策服务295次,并成功推动湛江海关为其130多名合同制职工办理了开户缴存、湛江师范学院为其600多名合同制职工缴存。同时,充分利用银行对公业务资源优势,与业务承办银行组成联合小组,深挖潜力客户群,实行分批走访,先后动员了大森林药业、广东壹号食品公司、昌大昌超市等多家非公企业办理建制开户手续。
3、 加大催缴力度,巩固缴存存量
成立催缴工作小组,专人专职负责,通过系统排查,对欠缴3期及以上的单位,没有按规定基数缴存的单位,以电话催缴、发催缴函和上门催缴的方式进行催缴,促使欠缴单位按时汇缴,同时,全力督促缴存标准过低单位调整缴存基数与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较快
2013年,在楼市调控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的影响下,首套住房刚需仍继续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共发放金额310,781.50万元,同比增长121.59%,其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294,676.60万元,占比94.81%,同比增长118.30%,有效提高干部职工购建住房能力。
数据显示,201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的购房面积介于60至90平米之间的贷款额为111,262.60万元,同比增长139.97%,占年度放贷额的35.80%;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中的教师职业贷款额为62,250万元,同比增长126.17%,占年度放贷额的20.03%,极大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购建住房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三)为积极应对快速增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刚性需求,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1、主动创新,凸显优势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购建住房能力,凸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势,中心于2013年5月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的,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信贷资金,多渠道解决购房资金问题,增强自身购建住房融资能力。截至2013年12月,全市已有200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6,256万元。
2、放权简政,便民利民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做到“审批环节最简化、办事时间最短化、群众满意最大化”。通过内部授权的方式,将各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办事处直接办理,并通过系统实时监控审批行为和对业务承办银行的考评,确保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真正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站式”办理。
3、主动服务,提升服务满意度
中心坚持品质服务,主动服务于开发楼盘,积极培训楼盘销售及信贷工作人员,充分调动他们义务宣传、义务办事的积极性。2013年,贷款科工作人员到恒怡湾等70个开发楼盘集中培训77次,对1200多名销售人员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培训。实行预约服务,中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主动利用双休日时间,为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开发楼盘及贷款申请人等预约对象上门集中办理业务。2013年,中心开展集中预约服务165次,受理申请件4055件。实行延时服务,主动为临近下班时间才赶到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办理业务,保证群众满意。2013年,中心服务大厅及窗口实行延时服务100多人次。
4、严格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贯彻落实贷款管理政策,强化贷款催收工作,建立贷款逾期催收制度,实行专岗专人专责管理,确保贷款催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逾期1期即电话提示;对逾期3期即发律师函或上门催收;对逾期6期以上即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同时冻结贷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严格贷后管理。2013年,中心电话催收3712人次,发律师函或上门催收288次,向法院起诉6宗,贷款资金回收率达100%,贷款逾期率为0。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额持续增长,大力提高干部职工购建住房能力
中心一直把群众的最大需求作为出发点,把政策惠及广大群众作为着力点,在业务创新上敢于担当,在服务优化上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务实为民,开拓创新。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额222,423.56万元,同比增长26.31%;用于住房消费类提取174,051.07万元,同比增长24.74%,占比78.25%。
1、发挥预提交首付业务政策优势,圆职工住房梦
预提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房款业务是中心在全国率先实行的一项创新政策。自2009年中心开展该业务以来,深受缴存职工欢迎,使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潜在需求变为有效需求,有效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至2013年末,全市已有26,040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0.86亿元用于交首期房款。其中2013年,全市有8,670人次预提住房公积金6.78亿元用于交首期房款,约占缴存职工购房者的68.17%。
2、完善直系亲属购房提取业务,提高职工购房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的购房能力,改善居住条件,合理拓宽提取使用范围,让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挥普惠性。自2009年3月起,我市职工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凭相关材料可申请提取使用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2013年,全市有509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212.21万元用于直系亲属购房。
3、关注弱势群体,实行政策倾斜
为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中心实行系列惠民政策倾斜,陆续推出重特大疾病救助提取、低保职工租房提取、租住政府廉租住房提取及农业缴存户建房提取等系列惠民政策,对弱势群体实行政策倾斜。至2013年末,全市已有2,515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076.39万元用于重大疾病救治、租房、享受低保职工租房、租住廉租房及农村户籍缴存人建房等。其中2013年,全市有414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077.57万元用于重大疾病救治、租房、享受低保职工租房、租住廉租房及农村户籍缴存人建房等。
4、健全跨行划转业务,简化办事程序
为简化购房贷款职工跨行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自2012年6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只需办理一次委托提取还贷手续,即可由我中心管理系统每月自动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扣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直至还清贷款本息,真正实现“一次委托,全程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方便了办事群众。至2013年末,全市共受理跨行划转还贷业务13,527笔,支取总金额30.73亿元。其中2013年,全市共受理跨行划转还贷业务9,995笔,支取总金额22.84亿元。
(五)受资金结构改变的影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略有下降
201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长略有下降。由于2013年我市楼市成交活跃,特别下半年增长较快,住房公积金放贷资金需求量增长明显加大,需提前支取大量的住房公积金定期资金,因而造成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大幅下降,同比下降了49.34%,但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很大一部分集中于2013年下半年发放,贷款利息收入同比仅增长36.35%。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的增长幅度小于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的下降幅度是造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
2014年,中心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为目标,不断深化促缴扩面,合理拓宽提取使用渠道,积极支持职工购房刚需贷款,有效盘活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促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健康科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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