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购房网 | 2024-06-14 16:07
近日,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发布关《湛江市重点片区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土地租赁开发利用、土地收回和到期处置、监督管理和附则。其中重点片区涉及:湛江市高铁新城、西城片区、海东新区起步区首开区、吴川空港经济区。
近日,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发布关《湛江市重点片区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土地租赁开发利用、土地收回和到期处置、监督管理和附则。其中重点片区涉及:湛江市高铁新城、西城片区、海东新区起步区首开区、吴川空港经济区。
土地租赁,是指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下称土储中心)将前款范围内的储备土地(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与土储中心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土地由承租人实施临时建设、运营和管理,待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所租赁土地交回土储中心。
土地租赁应当以短期租赁为主,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5年。
土地租赁优先保障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环境卫生、电力、燃气、气象、通讯、水利、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公安、消防、国防教育项目等急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土地租赁在优先保障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下,可以用于商业、文体娱乐等能够挖掘土地利用潜能的临时性项目建设,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私自转让与转租土地,如确实需要的,需向原批准机关重新申请批准。
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自2020年我市实施重点片区开发战略以来,受疫情政策和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影响,各片区整体活力不足,现状设施和服务供给明显滞后于快速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产业招商进展缓慢,缺少商业与生活氛围,未能达到聚拢人气形成规模效应,土地潜力未能充分挖掘。为此,参考深圳前海、东莞等地区成功建设经验,建议通过土地租赁等方式对土地进行过渡性开发,探索灵活利用未建空地建设急需设施、产业,短期内迅速增加了商业办公、产业和配套设施等空间,及时服务各片区发展需求。
同时,土地租赁可以弹性应对未来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为片区开发预留一定的高质量发展空间,充分适应各片区产业导入、创新转型需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亟需系统完善湛江重点片区土地租赁制度,优化明确不同利用方式的适用范围、使用期限、地价计收等内容,加快现状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预控弹性发展空间,进一步支撑湛江重点片区高质量开发建设。
来源: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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