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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盈汇房地产再下一城,6230万竞得雷州高铁新区地块

湛江购房网 | 2023-10-31 10:11

摘要:

雷州市铭盈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230万底价拍下雷州市高铁新区的LWGC2023016住宅地块,地块面积38634.5平方米(约58亩),溢价率:0%,折合地价:107.51万元/亩,折合楼面价:632.31元/㎡

10月31日,位于雷州市高铁新区的LWGC2023016住宅地块举行了网上竞价出让,最终雷州市铭盈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230万底价拍下,地块面积38634.5平方米(约58亩),溢价率:0%,折合地价:107.51万元/亩,折合楼面价:632.31元/㎡。该地块毗邻雷州高铁站(在建)和雷州万达广场(在建),位置相当优越。早在今年5月,铭盈汇房地产就以1.3亿夺得雷州高铁新区约134亩住宅用地,这次又出手拿下旁边的这个58亩地块,预计两个地块将会合并开发。而在LWGC2023016住宅地块东侧,开发商需要配建雷州市第十二小学分校(不少于43班)。

铭盈汇房地产再下一城,6230万竞得雷州高铁新区地块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LWGC2023016;
2、土地位置:该地块位于雷州市清端五路与鸣泉路交叉处东南侧地块二(具体四至详见宗地图);
3、出让面积:38634.5平方米;
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5、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
6、地块现状:达到“三通一平”,“净地”出让条件。

(二)地块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允许兼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公园绿地;
2、宗地面积为38634.50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计容面积)为35188.53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为3445.97平 方米;
3、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为80米;
4、地下室层数:1层≤层数≤2层,且按照人民防空相关规定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
5、小车位按住宅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1.0个 (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田的比例达到100%),商业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1.5个 (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达到10%)进行配建;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按30%比例建设专用智能充电桩;
6、托老所按每千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含业主委员会)按物业总建筑面积的2‰(≤500平方米)进行配建;
7、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8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供配电设施用房和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网络设施用房;
8、按照雷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9、配建的托老所、公共厕所须按有关规定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10、宗地红线内的公园绿地,由开发商无偿提供并无偿投资建设;
11、其他未约定条件按《雷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雷府函﹝2018﹞297号)执行;
12、建设前报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

(三)起始价、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1、起始价:人民币陆仟贰佰叁拾万元整(¥62,3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8423BA0040、4407223BA0167、4434623BA003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地块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要求下达雷州市清端五路与鸣泉路交叉处东南侧地块二38634.5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规划条件有关事宜的复函》(雷自然资函〔2023〕1244号)要求执行。地块投资开发强度每亩不少于1000万元。
2、竞得人须按照《关于下达清端大道中与鸣泉路中间道路(四横)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雷自然资函〔2023〕609号)要求执行,配建出让地块南侧规划路(清端大道中与鸣泉路中间道路(四横),即清端五路至塘边水库南路段,道路长度约656米,宽24米)。配建的道路在交地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建好后无偿移交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人与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3、道路具体配建方案按照雷州市规委会通过的建筑方案执行,且该道路工程建设费最低限额为2214万元,全部由地块竞得人承担。若最终工程建设费低于出让须知中约定的最低限额,该竞得人须向雷州市人民政府补足差额;若最终工程建设费高于出让须知中约定的最低限额,则超额部分由该竞得人自行承担,雷州市人民政府不予任何补偿。
4、竞得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5、交款方式:竞得方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取其中一种方式进行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竞得方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方不能按时支付成交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约定分期付款的,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且最多分两期付款,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完毕。受让方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已缴纳50%出让价款,且已足额缴纳总出让价款对应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由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受让人可凭出让合同、缴款票据、完税凭证、土地交付确认书办理开发报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剩余50%的出让价款,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支付完毕,并在付清剩余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受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导致出让合同解除的,由出让人收回土地、没收合同定金,地上建筑物归出让人所有。
6、交地时间和方式:竞得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40天内到雷州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若由于非出让方原因竞得方不在此期限内与雷州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竞得方缴纳全部成交地价款后第11个工作日起计算。
7、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9、竞得方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竞得方除支付地价款外,还须按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11、如属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土地的,必须在雷州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
12、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铭盈汇房地产再下一城,6230万竞得雷州高铁新区地块

铭盈汇房地产再下一城,6230万竞得雷州高铁新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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