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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首进湛江,以746万/亩地价刷新坡头区土拍记录!

湛江购房网 | 2021-04-14 11:26

摘要:

4月14日,坡头区编号为WGC2021001的商住用地经过近百轮的激烈竞拍,最终被XXX以XXX价格,把地块收入囊中。4月14日,坡头区编号为WGC2021001的商住用地经过近百轮的激烈竞拍,最终被XXX以XXX价格,把地块收入囊中。4月14日,坡头区编号为WGC2021001的商住用地经过近百轮的激烈竞拍,最终被XXX以XXX价格,把地块收入囊中。

4月14日,坡头区编号为WGC2021001的商住用地经过76轮的激烈竞拍,最终被湛江龙湖置业有限公司4.5亿元的价格,把地块收入囊中,这是龙湖地产首进湛江的第一个项目。地块溢价率60.71%,折合地价:746.14万/亩,折合楼面价:4440.68元/㎡。以地价和折后楼面价来看,毫无疑问刷新了坡头区的土拍记录。

龙湖集团1993年创建于重庆,发展于全国,业务涵盖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租赁住房、智慧服务、房屋租售、房屋装修六大主航道业务,并积极试水养老、产城等创新领域。

2009年,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960)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龙湖累计开发项目1,000余个,累计开发面积超1.3亿平方米。2020年,集团营业额1845.5亿元。目前集团拥有雇员35,000余人,业务遍布全国5大区域,60余个城市。龙湖连续11年获“财富中国500强”,连续9年获“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10强”,连续3年获“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2021年3月,龙湖被正式纳入恒生指数,成为55家蓝筹股之一。自1997年以来,龙湖地产累计开发项目890余个,累计开发面积超1.2亿平方米。2020年合同销售额2706.1亿元。

龙湖首进湛江,以746万/亩地价刷新坡头区土拍记录!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01
2、土地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河南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3、出让面积:40206.69平方米。
4、土地用途:总用地面积40206.69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36191.38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社会停车场用地4015.31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
6、宗地现状:出让宗地达到“三通一平”,“净地”要求。

(二)宗地规划情况
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湛自然资(规管)〔2021〕7号文执行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起始价: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280,0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56,0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31321BB0001、4423421BA0002、4428721BA0003。

龙湖首进湛江,以746万/亩地价刷新坡头区土拍记录!

宗地图

龙湖首进湛江,以746万/亩地价刷新坡头区土拍记录!

实景照片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最低开发投资总额约为36360万元。
7、土地受让方须按照有关规划要求配建以下内容:
(1)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4号)要求规划配置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并与坡头区教育局签订《配套幼儿园建设监管协议书》。幼儿园须与项目同步规划报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坡头区教育局。如开发项目分期建设,该幼儿园建设应与第一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报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2)配建如下道路和社会停车场:
①海河南路(奋勇大道至鸡咀山路段,西起奋勇大道,东至鸡咀山路,长约748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的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项目建设涉及到的管线迁改及保护。建设要求:道路车行道采用沥青路面,人行道采用仿花岗岩铺装,行道树种植以当地有名的树种为主(树木胸径不小于18公分)。同时,须同步建设市政给水、电力、电信、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并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配套建设智慧灯杆。道路建设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要求以【湛自然资(市政)〔2021〕2号】和土地受让方与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②18米规划路一段(位于湛江市坡头区海河南路南侧、奋勇大道东侧,北起海河南路,南接18米规划路,长约152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的道路工程。道路建设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要求以【湛自资坡(海)〔2021〕3号】和土地受让方与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和社会停车场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③18米规划路一段(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北侧、鸡咀山路西侧,西起18米规划路,东接鸡咀山路,长约275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的道路工程。道路建设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要求以【湛自资坡(海)〔2021〕2号】和土地受让方与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和社会停车场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如在建设过程中遇到无法实施的情况,再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④宗地红线内社会停车场工程。社会停车场不少于133个汽车停车位,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要求以【湛自然资(规管)〔2021〕7号】和土地受让方与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和社会停车场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⑤该宗地受让方所配建的道路和社会停车场须在出让土地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以工程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每逾期1日,土地受让方须以道路工程总造价的1‰标准向监管部门支付违约金;如土地受让方逾期60日仍未竣工的,则土地出让方有权没收道路建设履约保证金以及按照《道路建设监管协议书》、《道路和社会停车场建设监管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3)有关公共服务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要求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核实、同步交付使用,并按湛城规(用地)【2014】 371号文规定移交坡头区政府指定部门管理。
(4)宗地红线内南侧有雨污管道经过,宗地受让方须负责雨污管道的改造建设,确保片区排污畅通。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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