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其中,粤西作为重点发展片区,明确了需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方面加快突破,构建产业梯度布局、人口就近就业、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湛江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3月23日,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湛江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修订后的《细则》将于2022年4月1日施行。
近日,坡头区人民政府发布《湛江市坡头区南油片区(首期)“三旧”改造项目私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针对首期改造范围涉及的12个地块中的1229套私人住房,给出了相应的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主体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挂牌面积49008.97㎡,总起始价2206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1、地块编号:KWGC2021002。2、土地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东延段)以北、钢强路(原钢展路)以东。3、出让面积:15674.43平方米。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5、出让年限:5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三个一”建设,持续做好“四篇文章”、积极推进“四大抓手”、努力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较好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
11月12日,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宗地一。1、地块编号:KWGC2020004,1、地块编号:KWGC2020004 2、土地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东延段)以北、钢强路(原钢展路)以东,3、出让面积:10037.39平方米。
8月27日,海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可享受最高15%的个税优惠政策。